2020年6月4日起,创新者和初创签证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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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的《移民规则变更声明》对启动、初创签证和创新签证的申请进行了一些重要变更。这些更改将在2020年6月4日推出,在此处进行了汇总。
要求背书机构提供信息
内政部官员将决定初创者签证或创新签证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他们将能够向签证申请人或认可签证申请的背书机构索取进一步的信息或证据。
6月4日之后,如果内政部的签证官不认可背书机构对启动签证或创新者的认可,则可以提出问题并提出疑虑。
该规则规定,在启动和创新者签证申请程序的第二阶段,如果内政部官员不满足认可机构设定的认可标准,他们将能够拒绝签证申请。
高等教育机构的认可机构
目前,高等教育机构只能作为启动签证的认可机构。引入新的《移民规则》后,教育机构也将能够获得创新者签证认可机构的批准。
启动签证和创新者签证的生存资格标准
所有初创企业和创新者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得到内政部批准的认可机构的认可,该机构必须评估签证申请人的商业想法:
革新
可行性
可伸缩性。
修改了初学者签证和创新者签证的“生存能力”标准,以更改措辞,以表明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必须基于申请人的可用资源而切实可行。
创新者签证和已从事贸易业务
现在,如果创新者签证申请人是该公司的创始人之一,那么他们的企业已经在营业,也可以申请签证。
更换企业
新的《移民规则》将阐明,只要认可机构确信新企业符合所有资格标准,则初创和创新者签证申请人可以更改其企业。这意味着签证申请人将无需申请新的认可或提交新的签证申请。
启动签证和创新签证业务计划
移民规则的变更规定,初创和创新签证申请人必须是:
公司创始人
依靠自己的业务计划,并在业务计划中产生了想法或对这些想法做出了重大贡献
负责执行业务计划。
1.请勿轻易泄露私人账户信息
2.请勿交纳以各种理由收取的费用
3.请勿抵押重要证件原件
4.警惕无具体地址、仅以QQ联系的招聘